广播电视线路保护法规-广播电视规范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广播电视线路保护法规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广播电视线路保护法规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1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,确保广播电视信号顺利优质地播放和接收,制定本条例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, 确保广播电视节目顺利优质播放, 制定本条例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,确保广播电视节目顺利优质播放,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情况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设施。
第一条 为了维护我省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,根据国务院《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第十七条的规定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各级广播电视部门的广播电视设施。
2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(2000)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,确保广播电视信号顺利优质地播放和接收,制定本条例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, 确保广播电视节目顺利优质播放, 制定本条例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广播电视设施管理,保障广播电视设施安全,确保广播电视节目顺利优质播放,根据国家《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》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制定本细则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,确保广播电视节目顺利优质播放,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情况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设施。
第一条 为了维护我省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,根据国务院《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第十七条的规定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各级广播电视部门的广播电视设施。
3、济南市有线电视设施管理规定
第一条 为了加强有线电视设施的管理,确保有线电视节目的顺利播放,根据国务院《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》和《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》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线电视设施的管理。
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有线电视的管理,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“有线电视”,系指能播放自办节目和录像节目的有线电视系统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有线电视的管理,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,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有线电视的管理,根据《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》(下称《暂行办法》),制定本细则。
4、江苏省《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》实施细则
第一条 为了维护我省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,根据国务院《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第十七条的规定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江苏省境内各级广播电视部门的广播电视设施。
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》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,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,维护用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,依据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、《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》,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,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,维护用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,依据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、《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》,制定本规定。
电缆线路中间不应有接头。11 非铠装电缆用于下列场所、部位时,应采用具有机械强度的管或罩加以保护:(1) 非电气人员经常活动场所的地坪以上2m范围、地中引出的地坪下0.3m深电缆区段。
第一条 为确保有线广播电视传输安全,加强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缆线的安全管理,防范各种破坏,根据《广播电视管理条例》、《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》等有关法规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播电视线路保护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广播电视线路保护法规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